西乌旗人民法院执结一起儿童烧伤致残赔偿案

近日,西乌旗人民法院执行局执结一起儿童烧伤致残赔偿案件,为受伤儿童追回49万元的赔偿款。

年10月4日,某13岁儿童与母亲在其母亲打工的饭店厨房遭遇液化气罐突然发生爆炸导致重伤,并因伤情医院救治。经法医鉴定其多部位构成不同程度的伤残,正常生活受到了一定程度的影响。经过70多天的治疗后受伤儿童出院,监护人将饭店经营者诉至法院。经审理后判决经营者赔偿受伤儿童医疗费等损失49万元。因判决生效后被告未履行,原告遂向西乌旗法院申请执行。

西乌旗人民法院执行局案件承办人多次与被告协商赔偿之事未果,便冻结了被告的工资及公积金。通过承办人采取各项措施以及坚持不懈地劝导,双方最终达成执行和解协议,并共同来到法院进行赔偿款现场交付,原告一次性获赔49万元赔偿款。至此,这起令人揪心的儿童烧伤致残赔偿案件在执行员的不懈努力下得以成功化解,案件承办人以及所有关心此案的干警们也终于如释重负,衷心地希望孩子能够坚强勇敢,拥有美好的未来。

群众利益无小事。西乌旗人民法院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加强民生司法保障,不断深化司法为民实践,全力保障人民群众合法权益。下一步,该院将持续巩固深化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成果,加大审判执行力度,捍卫法律尊严,切实为群众办实事解难题,以教育整顿成效推动政法工作高质量发展,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供稿:赛音乌力吉编辑:萨日盖审核:阿丽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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