烧伤补液计算

烧伤补液计算

烧伤补液在历年考试中都会涉及,有些同学这部分还是比较薄弱,希望这篇帖子可以帮助大家理解,记忆。

首先我们先要记住烧伤面积的计算,这个书中都有明确必须记住。

部位

占成人体表%

占儿童体表%

头颈

发部

3

9

9+(12-年龄)

面部

3

颈部

3

双上肢

双上臂

7

9×2

9×2

双前臂

6

双手

5

躯干

躯干前

13

9×3

9×3

躯干后

13

会阴

1

双下肢

双臀

5*

9×5+1

9×5+1-(12-年龄)

双大腿

21

双小腿

13

双足

7*

注:*成年女性的臀部和双足各占6%

面积计算上容易出错的是女性臀部和双足各占6%,并且如果没有特殊说明躯干应包括会阴。

其次要熟悉烧伤深度的判断,因为做题中Ⅰ°烧伤是不涉及补液计算的,所以不要把Ⅰ°的面积算进来。

深度判定:三度四分法

  Ⅰ°烧伤:仅伤及表皮浅层,表面红斑状、干燥,烧灼感

  浅Ⅱ°烧伤:伤及表皮的生发层、真皮乳头层。局部红肿明显,水泡形成,疼痛明显

  深Ⅱ°烧伤:伤及皮肤的真皮层,可有水泡,痛觉较迟钝

  Ⅲ°烧伤:全皮层烧伤甚至达到皮下、肌肉或骨骼。无水泡,呈蜡白或焦黄色甚至炭化,痛觉消失。

最后我们来计算补液

体重×烧伤面积×1.5=第一个24小时胶体和电解质总量

体重×烧伤面积×0.5=第一个24小时胶体量(深度烧伤、小儿0.75)

体重×烧伤面积×1=第一个24小时电解质量(深度烧伤、小儿0.75)

体重×烧伤面积×1.5+=第一个24小时补液总量

(体重×烧伤面积×1.5+)/2=伤后8小时内

体重×烧伤面积×1.5/2=第二个24小时胶体和电解质液总量

(体重×烧伤面积×1.5/2)+=第二个24小时补液总量

PS:烧伤面积为(Ⅱ°、Ⅲ°),体重kg。

希望以上内容对大家在考试中这部分计算会有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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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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