烧伤补液计算
烧伤补液在历年考试中都会涉及,有些同学这部分还是比较薄弱,希望这篇帖子可以帮助大家理解,记忆。
首先我们先要记住烧伤面积的计算,这个书中都有明确必须记住。
部位
占成人体表%
占儿童体表%
头颈
发部
3
9
9+(12-年龄)
面部
3
颈部
3
双上肢
双上臂
7
9×2
9×2
双前臂
6
双手
5
躯干
躯干前
13
9×3
9×3
躯干后
13
会阴
1
双下肢
双臀
5*
9×5+1
9×5+1-(12-年龄)
双大腿
21
双小腿
13
双足
7*
注:*成年女性的臀部和双足各占6%
面积计算上容易出错的是女性臀部和双足各占6%,并且如果没有特殊说明躯干应包括会阴。
其次要熟悉烧伤深度的判断,因为做题中Ⅰ°烧伤是不涉及补液计算的,所以不要把Ⅰ°的面积算进来。
深度判定:三度四分法
Ⅰ°烧伤:仅伤及表皮浅层,表面红斑状、干燥,烧灼感
浅Ⅱ°烧伤:伤及表皮的生发层、真皮乳头层。局部红肿明显,水泡形成,疼痛明显
深Ⅱ°烧伤:伤及皮肤的真皮层,可有水泡,痛觉较迟钝
Ⅲ°烧伤:全皮层烧伤甚至达到皮下、肌肉或骨骼。无水泡,呈蜡白或焦黄色甚至炭化,痛觉消失。
最后我们来计算补液
体重×烧伤面积×1.5=第一个24小时胶体和电解质总量
体重×烧伤面积×0.5=第一个24小时胶体量(深度烧伤、小儿0.75)
体重×烧伤面积×1=第一个24小时电解质量(深度烧伤、小儿0.75)
体重×烧伤面积×1.5+=第一个24小时补液总量
(体重×烧伤面积×1.5+)/2=伤后8小时内
体重×烧伤面积×1.5/2=第二个24小时胶体和电解质液总量
(体重×烧伤面积×1.5/2)+=第二个24小时补液总量
PS:烧伤面积为(Ⅱ°、Ⅲ°),体重kg。
希望以上内容对大家在考试中这部分计算会有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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