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录
一、分级护理制度
二、护理查对制度
三、护理交接班制度
四、输血安全管理制度
五、急危重患者抢救配合制度
六、患者健康教育制度
七、病房管理制度
八、病房消毒隔离制度
九、护理安全管理制度
十、护理质量管理制度
十一、护理查房制度
十二、护理会诊制度
十三、护理安全(不良)事件主动报告制度
十四、护理文书书写基本规范与质量监管制度
一、分级护理制度(新修订)
分级护理是指患者在住院期间,根据患者病情和(或)自理能力确定护理级别,医生下达医嘱,护理人员实施不同级别的护理。患者在住院期间,应根据患者的病情和自理能力的变化动态调整患者护理分级。自理能力分级采用Barthel指数评定量表对日常生活活动进行评定,根据Barthel指数总分,确定自理能力等级。(见附表1.2)
护理级别分为特级护理、一级护理、二级护理和三级护理四个级别,并分别在住院患者一览表和患者床头卡上设不同颜色标记。特级护理为橙色,一级护理为红色,二级护理为黄色,三级护理无颜色标识。医嘱班护士每日根据医嘱查对分级护理标识并及时更改。
护士长根据患者护理分级安排具备相应能力的护士。临床护士根据患者的护理分级和医师制订的诊疗计划,为患者提供护理服务。
(一)特级护理
符合以下情况之一,可确定为特级护理:
1.维持生命,实施抢救性治疗的重症监护患者;
2.病情危重,随时可能发生病情变化需要进行监护、抢救的患者;
3.各种复杂或大手术后、严重创伤或大面积烧伤的患者。
护理要点:
1.严密观察患者病情变化,监测生命体征;
2.根据医嘱,正确实施治疗、给药措施;
3.根据医嘱,准确测量出入量;
4.根据患者病情,正确实施基础护理和专科护理,如口腔护理、压疮护理、气道护理及管路护理等,实施安全措施;
5.保持患者的舒适和功能体位;
6.实施床旁交接班。
(二)一级护理
符合以下情况之一,可确定为一级护理:
1.病情趋向稳定的重症患者;
2.病情不稳定或随时可能发生变化的患者;
3.手术后或者治疗期间需要严格卧床的患者;
4.自理能力重度依赖的患者。
护理要点:
1.每小时巡视患者,观察患者病情变化;
2.根据患者病情,测量生命体征;
3.根据医嘱,正确实施治疗、给药措施;
4.根据患者病情,正确实施基础护理和专科护理,如口腔护理、压疮护理、气道护理及管路护理等,实施安全措施;
5.提供护理相关的健康指导。
(三)二级护理
具备以下情况之一的患者,可以确定为二级护理:
1.病情趋于稳定或未明确诊断前,仍需观察,且自理能力轻度依赖的患者;
2.病情稳定,仍需卧床,且自理能力轻度依赖的患者的患者;
3.病情稳定或处于康复期,且自理能力中度依赖的患者。
护理要点:
1.每2小时巡视患者,观察患者病情变化;
2.根据患者病情,测量生命体征;
3.根据医嘱,正确实施治疗、给药措施;
4.根据患者病情,正确实施护理措施和安全措施;
5.提供护理相关的健康指导。
(四)三级护理
具备以下情况之一的患者,可以确定为三级护理:
病情稳定或处于康复期,且自理能力轻度依赖或无需依赖的患者。
护理要点:
1.每3小时巡视患者,观察患者病情变化;
2.根据患者病情,测量生命体征;
3.根据医嘱,正确实施治疗、给药措施;
4.提供护理相关的健康指导。
附表1:自理能力分级
自理能力等级
等级划分标准
需要照护程度
重度依赖
总分≤40分
全部需要他人照护
中度依赖
总分41~60分
大部分需他人照护
轻度依赖
总分61~99分
少部分需他人照护
无需依赖
总分分
完全能自理,无需他人照护
附表2:Barthel指数(BI)评定量表
序号
项目
完全独立
需部分帮助
需极大帮助
完全依赖
1
进食
10
5
0
/
2
洗澡
5
0
3
修饰
5
0
4
穿衣
10
5
0
5
控制大便
10
5
0
6
控制小便
10
5
0
7
如厕
10
5
0
8
床椅转移
15
10
5
0
9
平地行走
15
10
5
0
10
上下楼梯
10
5
0
二、护理查对制度
查对制度是保证医疗安全,防止事故差错一项重要制度。每项护理操作都必须查对患者身份。应当至少使用两种身份查对方式,严禁将床号作为身份查对的标识。用电子设备辨别患者身份时,仍需口语化查对。
(一)医嘱查对制度
1.处理长期医嘱或临时医嘱时要记录处理时间、签全名,若有疑问必须问清后方可执行。
2.整理医嘱后需经另一人查对,方可执行。医嘱处理后医嘱护士和当班护士要核对当日医嘱,单岗值班时,值班护士下班前与下一班护士共同核对当班处理的医嘱,护士长每周总查对医嘱一次。
3.一般情况下,护士不执行口头医嘱;抢救患者时,医生下达口头医嘱,执行者须复诵药名、剂量、给药途径,待医师确认后方可执行,并暂保留用过的空安瓿,经2人核对无误后方可弃去。抢救结束后督促医生据实补齐医嘱(不超过6小时)。
(二)服药、注射、输液查对制度
1.服药、注射、输液前必须严格进行三查七对。
三查:操作前查、操作中查、操作后查。
七对:对床号、姓名、药名、剂量、浓度、时间和用法。
2.清点药品时和使用药品前要检查质量、标签、有效期和批号,如不符合要求不得使用。
3.摆药后必须经第二人核对方可执行。
4.对易致过敏的药,给药前需询问患者有无过敏史,按医嘱做药物过敏试验;使用毒、麻、限剧药时,要经过反复核对,静脉给药要注意有无变质、瓶口有无松动、裂缝,软包装有无裂痕或漏液。同时使用多种药物时,要注意配伍禁忌。
5.发药或注射时患者提出疑问应及时查清方可执行。
6.观察用药后反应,对因各种原因患者未能及时用药者应及时报告医生,并记录。
(三)输血查对制度
1.配血:医生开出输血(或备血)医嘱和输血申请单,医嘱护士将输血申请单的患者信息标签贴在空试管上,将试管上的连号标签分别贴在试管帽和输血申请单上。2名医护人员共同核对医嘱、输血申请单、空试管的信息标签,核对内容:患者姓名、性别、年龄、住院号、血型和诊断。采血交叉标本时2名医护人员带输血申请单和贴好标签的试管,前往患者床边,与患者或家属进行身份确认,核实试管信息无误后方可采血。禁止一次同时采取两名患者的血标本,以防错采患者。
2.取血:医护人员凭领血凭证单到输血科取血,与输血科发血者共同核对领血凭证单、输血申请单、交叉配血报告单及血液,内容包括:查血袋是否破损渗漏、血袋标签是否完整清晰、血制品的有效期、血液有无凝块等异常;核对患者科别、姓名、性别、年龄、住院号、血型(含RH因子)、血袋号、交叉配血试验结果、血制品的种类和剂量。双方确认无误共同签字后方可发出。
3.领血至病房后,需再次核对医嘱确认。2名医护人员核对交叉配血报告单及血袋标签各项内容,检查血袋是否破损渗漏、血袋标签是否完整清晰、血制品的有效期、血液有无凝块等异常。确认无误后双方在交叉配血单上签字,注明核对时间。
4.输血时,由两名医护人员带病历和交叉配血单共同到患者床旁核对,查看手腕带,核对患者姓名、性别、年龄、住院号、血型及诊断等,确认与配血报告相符,再次核对血液后方可进行输血,并挂血型标识牌。
5.转科时转出科室应与交接科室再次进行核对,并在交叉配血报告单上记录交接核对者及时间。
6.输血完毕后,将交叉配血报告单贴在病历中,并将血袋及时送还输血科保存,以备必要时送检。
(四)手术患者查对制度
1.到病区接病人时,手术室室外接送员与病房护士依据手术病人接送卡、腕带、病历查对病人姓名、性别、年龄、住院号、诊断、手术名称、手术部位、手术备皮、部位标识情况、所带药品及特殊物品等,无误后方可接病人。
2.到达手术室时,手术室室外接送员和手术室室内接送员、护理人员共同核对病人相关信息,无误后方可接病人入手术间。
3.实施麻醉前,手术医生、麻醉医生、巡回护士三方必须严格执行安全核查,无误后方可进行麻醉。
4.手术切皮前,严格执行“TIMEOUT”,由麻醉医生与手术医生、巡回护士再次核对病人姓名、诊断、手术部位、手术方式后方可开始手术。
5.手术结束后,巡回护士、麻醉医生、手术医生需再次核对病人的相关信息。
6.在核查的各个环节,应使用“腕带”作为核对患者信息依据。
7.凡进行体腔或深部组织手术,要在术前、关闭体腔前后、缝合皮肤前清点所有敷料和器械数,手术结束时,再清点复核1次。
8.手术取下的标本,应由洗手护士与手术者核对后,再填写病理检验单送检。
(五)供应室查对制度
1.回收污染器械应认真清点查对:对品名、器械的种类、数量、质量,及时发现物品是否齐全,有否损坏及清洁处理情况。
2.调配包装器械包时,要查对器械名称、数量、质量及清洁度,器械包装材料的完好性。
3.发器械包时严格执行“三查五对”,三查即存时查、放时查、发时在,五对即对品名、科室、数量、质量、日期。
4灭菌时查压力、温度、时间;灭菌完成,护土和消毒员应共同认真核对灭菌后化学指示剂变色、有无湿包情况,并将查对结果记录备案,双方签名。
(六)饮食查对制度
1.护士按医嘱正确执行患者的饮食种类,核对患者床头卡饮食标志,并及时告知患者或家属。
2.发放饮食时,护士应查对特殊患者饮食种类、数量是否与医嘱相符。
3.特殊患者的家属送来的饮食须经医师同意后方可给患者食用,护士应给予监督。
(七)仪器设备使用查对制度(新增)
1.护理人员经培训考核合格后方可使用各种护理仪器设备。
2.熟练掌握各种护理仪器设备的使用流程、故障处理,定期清洁保养,保证性能完好。
3.遵医嘱使用相应的仪器设备,使用前再次核对医嘱,查对患者床号、姓名、手腕带,查对仪器名称、性能是否完好、配件是否齐全,调整好参数。
4.使用过程观察仪器是否正常运行及患者有无发生不良反应。
三、护理交接班制度(未做修改)
1.值班人员必须坚守岗位,履行职责,保证各项治疗、护理工作准确及时地进行。
2.每班必须按时交接班,接班者提前5~10分钟到病房,阅读病室日夜交班报告、重点交班本。在接班者未接清楚之前,交班者不得离开岗位。
3.值班者必须在交班前完成本班的各项工作,写好病室报告及各项护理记录,处理好用过的物品。遇到特殊情况应详细交待,与接班者共同做好交接班方可离去。白班应为夜班做好物品准备,如抢救药品及抢救用物、呼吸机、氧气、吸引器、注射器、消毒敷料、常备器械、被服等,以便于夜班工作。
4.交班中发现患者病情、治疗及护理器械等不符时,应立即查问。接班时间发现问题,应由交班者负责。交班后发现问题,则由接班者负责。
5.交班方式:床头、口头及书面交接班。
6.交班内容及要求:
(1)交清住院患者总数、出入院、转科、手术、分娩、病危、病重、死亡人数。交待新入院、手术前、手术日、分娩、危重、抢救、特殊检查等患者情况,如患者的诊断、病情、治疗和护理及留送各种标本完成情况。
(2)床头交班查看危重、抢救、昏迷、大手术、瘫痪患者的病情,如:生命体征、输液、皮肤、各种引流管、特殊治疗情况、各专科护理执行情况及患者的特殊心理状态。
(3)交接班者共同巡视检查病房清洁、整齐、安静、安全的情况。
(4)接班者应清点毒麻药、急救药品和其他医疗器械,若数量不符应及时与交班者核对。
四、输血安全管理制度(新修订)
1.医生开出输血(或备血)医嘱和输血申请单,医嘱护士将输血申请单的患者信息标签贴在空试管上,将试管上的连号标签分别贴在试管帽和输血申请单上。2名医护人员共同核对医嘱、输血申请单、空试管的信息标签,核对内容:患者姓名、性别、年龄、住院号、血型和诊断。采血交叉标本时2名医护人员带输血申请单和贴好标签的试管,前往患者床边,与患者或家属进行身份确认,核实试管信息无误后方可采血。禁止一次同时采取两名患者的血标本,以防错采患者。
2.严禁在输血、输液的针头或肢体抽取血标本,以免影响检验效果。
3.医护人员凭领血凭证单到输血科取血,与输血科发血者共同核对领血凭证单、输血申请单、交叉配血报告单及血液,内容包括:查血袋是否破损渗漏、血袋标签是否完整清晰、血制品的有效期、血液有无凝块等异常;核对患者科别、姓名、性别、年龄、住院号、血型(含RH因子)、血袋号、交叉配血试验结果、血制品的种类和剂量。双方确认无误共同签字后方可发出。
4.采血后及拿血过程中,避免振荡,以防溶血。取血时应将血制品放在专用储血箱内。
5.领血至病房后,需再次核对医嘱确认。经2名医护人员核对交叉配血报告单及血袋标签各项内容,检查血袋是否破损渗漏、血袋标签是否完整清晰、血制品的有效期、血液有无凝块等异常。确认无误后双方在交叉配血单上签字,注明核对时间。
6.输血时,由两名医护人员带病历和交叉配血单共同到患者床旁核对,查看手腕带,核对患者姓名、性别、年龄、住院号、血型及诊断等,确认与配血报告相符,再次核对血液后方可进行输血,并挂血型标识牌。
7.输血时严格执行无菌操作技术,开始时速度缓慢,观察15分钟后无不良反应,可按病情和输血成分调节滴速,1个单位的全血或成分血应在4h内输完。
8.输血期间护士应严密观察病情变化,及时巡视病房,并严格交接班,注意速度,保持通畅,观察有无反应。如有不良反应或异常情况应立即减慢或停止输血,更换输血器,用生理盐水维持静脉通畅,通知医生予对症处理,保留余血及输血器,及时上报输血科,密切观察病情变化并记录。
9.血制品出库后应在30min内输注。如遇特殊情况,未能按时输血,应保存在专用储血箱内,不能将血放入病区普通冰箱内。
10.血制品不应加热,不得随意加入其它药物,以防止血液凝集或溶解。
11.输血器插入输血袋时应小心,以免用力过大或针头穿刺不准确,而导致穿破血袋损失血量。用于输注全血、成分血或生物制剂的输血器宜4h更换一次。
12.转科时转出科室应与交接科室再次进行核对,并在交叉配血报告单上记录交接核对者及时间。
13.输血完毕要认真做好输血记录,用过的血袋及时送回输血科并做好登记。输血科空血袋低温保存24h。输血后注意观察输血的效果及有无输血并发症。
五、急危重患者抢救配合制度(新修订)
1.护理人员应进行急救知识培训,提高其抢救意识和抢救水平,抢救患者时做到人员到位、行动敏捷、有条不紊、分秒必争。
2.各科应备好抢救车及抢救器械,专人保管,定期检查,及时补充。确保药品齐全、仪器性能完好。
3.抢救时,护理人员要及时到位,危重患者就地抢救,病情稳定后,方可移动。护士在医生未到以前,应根据病情,及时做好各种抢救措施的准备,如吸氧、吸痰、人工呼吸、建立静脉通道等。
4.临床科室急危重患者的抢救,由现场级别和年资最高的医师主持。参加抢救工作的护理人员应严格执行主持抢救工作者的医嘱,密切观察病情变化,随时将医嘱执行情况和病情变化报告主持抢救者。在抢救过程中,护士执行医生的口头医嘱,应严格按照口头医嘱制度执行。
5.重大抢救(如大批急危重病人)或其它特殊情况,应立即报告护士长、护理部及分管院长(班外时间报行政总值班),由护理部组织应急小组共同抢救。
6.参加抢救的护理人员应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执行各项医疗规章制度和各种技术操作规程,按照各种疾病的抢救程序进行工作。尊重患者及家属的知情同意权,严防差错事故和医疗纠纷的发生。
7.抢救时,非抢救人员及患者家属一律不得进入抢救现场,以保持环境安静,忙而不乱。抢救完毕,整理抢救现场,清洗抢救器械,按常规分别消毒以便备用;清点抢救药品,及时补充,急救物品完好率要达到%。
8.在抢救过程中,应按规定做好各项抢救记录;抢救完成后6小时内认真书写护理记录,记录时间具体到分钟。
9.凡遇有重大灾害、事故抢救,医院统一组织,立即准备,随叫随到。科室之间支持支援配合,必要时成立临时抢救组织,加强抢救工作。
六、患者健康教育制度(未做修订)
1.护理健康教育要坚持因人施教、患者参与、符合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的原则。
2.护理人员在提供护理技术服务时,根据患者的疾病和心理状况,提供适宜的健康知识服务。如入院介绍、术前护理、术后指导、用药、饮食、功能锻炼、注意事项及出院指导等。
3.各科室及门诊应根据科室专科特点、患者需要,制订健康教育宣传栏或宣传资料,定期或不定期以各种形式向患者及家属进行健康指导。
4.健康教育指导应具有个性化,教育内容应适宜患者疾病诊疗情况、文化层次不同的患者和家属,通俗易懂。
附:健康教育内容与形式
1.住院患者健康教育内容:
(1)医院规章制度:如查房时间、作息时间、探视制度、陪护制度、饮食制度。
(2)介绍病区环境:如卫生间使用、贵重物品的保管及安全注意事项、呼叫器的使用等。
(3)相关疾病知识宣教。
(4)相关检查、治疗、用药知识介绍指导。
(5)术前宣教、术后指导、康复指导等。
(6)相关疾病的重点及患者自我护理知识指导,如饮食、功能锻炼。
(7)介绍出院教育:出院时间及流程、带药的指导、活动与休息、营养与康复指导、复诊时间地点、自我保健指导等。
2.门诊患者健康教育内容:
(1)一般指导:休养环境、良好心态、适当锻炼、营养饮食、伤口观察及就诊、医生复查、出院带药。
(2)专科指导、个体指导。
3.健康教育形式:
(1)个别指导:由责任护士结合病情、家庭情况和生活条件进行具体指导。
(2)集体讲解:利用患者候诊时间、患者作息制度选择时间进行集体讲解。
(3)文字宣传:利用宣传栏编写短文、图画、健康教育处方等,内容通俗易懂。
(4)座谈会:护理人员组织患者对主题进行讨论并回答患者提出的问题。
(5)展览:如图片或实物展览,内容应定期更换。
(6)视听教材:幻灯、投影、录像、广播等视听设备进行宣教。
七、病房管理制度(未做修订)
1.病房护理工作由护士长负责管理,各级护理人员积极协助参与。
2.严格执行陪护制度,加强对陪护人员的管理,积极开展卫生宣教和健康教育。责任护士应及时向新住院患者介绍住院规则、医院规章制度,及时进行安全教育,签署住院患者告知书,教育患者共同参与病房管理。
3.保持病房整洁、舒适,安静、安全,避免噪音,做到说话轻、走路轻、操作轻、关门轻。
4.督导保洁员保持病房清洁卫生,认真执行卫生清扫计划。定时房间通风,严禁吸烟和随地吐痰。
5.病区床单位的陈设,室内物品和床位摆放整齐并固定位置,未经同意不得任意搬动。
6.定期向患者做健康宣教,做好患者思想、生活管理等工作。
7.护理人员必须穿戴工作服、工作帽、着装整齐,必要时戴口罩。
8.患者被服、用具、按基数配给患者,出院时清点、收回消毒。
9.护士长全面负责、保管病房财产、设备,并分别指派专人管理。建立帐目、定期清点,如有遗失,及时查明原因,按规定处理。管理人员调动时,要办好交接手续。
10.定期召开工休座谈会,向患者做健康宣教,征求意见,改进病房工作。
11.病房内不会客。医护人员执行治疗护理及查房时不接私人电话,患者未经同意不得离开病房。
八、病房消毒隔离制度(未做修订)
1.医护人员应严格执行相应疾病的消毒隔离及防护措施,上班时必须着装整洁,下班、就餐、开会时脱去工作服,必要时穿隔离衣、戴手套等。
2.病房内收住患者应按感染与非感染性疾病分开收治,同类感染患者相对集中,特殊感染患者单独安置。感染性疾病的患者在患者一览表卡片上做标记。
3.医护人员在诊治护理不同患者前后,应洗手或用手快速消毒剂擦洗。
4.病室内应定时通风换气,必要时进行空气消毒;地面应湿式清扫,遇污染时即刻消毒。
5.患者衣服、床单、被套、枕套每周更换1-2次,枕芯、棉褥、床垫定期消毒,被血液、体液污染时,及时更换;禁止在病房、走廊清点更换下来的衣物和布类。
6.病床应湿式清扫,一床一套(巾),床头柜应一桌一抹布,用后均需消毒。患者出院、转科或死亡后,床单元必须进行终末消毒处理。
7.弯盘、治疗碗、药杯、体温计等用后应立即消毒处理。
8.加强各类监护仪器设备、卫生材料等的清洁与消毒管理。
9.餐具、便器应固定使用,保持清洁,定期消毒和终末消毒。
10.传染性引流液、体液等标本需消毒后排入下水道。
11.治疗室、配餐室、病室、厕所等应分别设置专用拖布,标记明确,分开清洗,悬挂晾干,定期消毒。
12.各种医疗废物按规定收集、包装、专人回收。医用垃圾与生活垃圾应分开装运;感染性垃圾置黄色或有明显标识的塑料袋内。
九、护理安全管理制度(未做修订)
1.认真落实各级护理人员的岗位责任制,工作分工明确,团结协作,结合各科情况,制定切实可行的防范措施。
2.安全管理有专人负责,定期组织检查,发现事故隐患及时报告,采取措施及时处理。
3.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差错事故登记报告制度与分级护理制度,按时巡视病房,认真观察病情变化。
4.严格执行查对制度和无菌技术操作规程,做好消毒隔离工作,预防院内交叉感染。
5.对危重、昏迷、瘫痪患者及小儿应加强护理,必要时加床档、约束带,以防坠床,定时翻身,防止褥疮。
6.剧、毒、麻、贵重药品专人保管,加锁,账物相符。内服药和外用药标签清楚,分别放置,以免误用。高危药品专柜存放,标识醒目。
7.抢救器材做到四定(定物品、定位放置、定量保存、定人管理)三及时(及时检查、及时维修、及时补充),抢救器材及用物保持性能良好,按时清点交班,一般不外借。
8.做好安全防盗及消防工作,定期检查消防器材,保持备用状态。
9.对科室水、电、暖加强管理,保证不漏水、漏电、漏气,如有损坏及时维修。
10.落实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理预案和危重患者抢救护理预案。
十、护理质量管理制度(未做修订)
1.成立由分管副院长、护理部主任(副主任)、护士长组成的护理质量管理委员会,负责全院护理质量管理工作,由护理部副主任具体负责。
2.实行三级护理质控网络,三级质控由护理部主任及科护士长、护士长组成,二级质控由科护士长及护士长组成,一级质控由护士长和护士组成。三级护理质量检查每季度全面查,二级护理质量检查每月一次,一级护理质量检查每周抽查1~2项,对存在问题及时指出并限期改正。
3.护理质量管理委员会根据上级有关要求和本院实际情况,每年制订切实可行的护理质量管理目标及各项护理质量标准。
4.护理质量管理委员会组织质控组成员,实施护理质量控制与管理。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定期或不定期检查,有记录,并有整改措施及奖惩制度。
5.护理部每季度召开护理质量点评会,对护理质控情况进行总体分析,加强对护理质量持续改进的监督。
6.科室根据存在问题和反馈意见进行改进,并将结果汇报护理部,以达到护理质量持续改进的目的。
7.建立护理不良事件报告体系,以促进护理质量、安全管理体系的持续改进。
8.护理质量检查结果列为护士长管理考核重点,并与科室绩效挂钩。
十一、护理查房制度
1.查房目的:更新业务知识;学习护理专业的概念、理论;学习医护领域的新技术、新技能、经验等。能找出护理上的难题,交流经验、教训。
2.护理查房要围绕疑难、危重、大手术、特殊个案及新技术、新业务的开展等,注重经验教训的总结,突出与护理密切相关的问题。通过护理查房能够促进临床护理技能及护理理论水平的提高,同时能够解决临床实际的护理问题。
3.查房前病区护士或护士长要做好充分准备工作,如查阅病例,了解患者情况,目前主要护理问题、并发症的预防、健康教育的内容等,护士报告上述情况并提出需要解决的问题,护士长根据病情分析,做出指示。
4.合理安排查房时间,详细记录查房内容并妥善保管。
5.查房内容和安排
(1)定期组织护理管理行政查房。分管院长、护理部工作人员参加,抽查科室各项护理工作。
(2)护理部组织护理业务查房,每季度1次。护理部工作人员、本科的科护士长、病区护士长和查房病区护士参加。
(3)护理部组织教学查房,每半年1次,护理部教学护士长、本科的总带教、实习护生参加。
(4)护士长组织护理业务查房,每月1次,本病区护士参加。
(5)病区护士长或责任护士每周参加科主任或治疗组查房。
十二、护理会诊制度(会诊时间48小时—改24小时)
1.凡属复杂、疑难或跨科室和专业的护理问题和护理操作技术,均可申请护理会诊。
2.科间会诊:由责任护士提出,护士长同意,填写电子会诊申请单并电话联系会诊科室。受邀的护理人员在24小时内完成会诊工作,(急会诊者应及时完成)并写会诊记录。会诊单由提出会诊科室保存,并复印一份上交护理部。
3.院内大会诊:由护士长提出,经护理部同意,并确定会诊时间,通知有关科室人员参加。一般由申请科室护士长主持。重大院内会诊由业务副院长及护理部参加或主持。责任护士要详细介绍病史,做好会诊前的准备和会诊记录。会诊中要详细检查,充分讨论、明确提出会诊意见。主持人要进行小结,认真组织实施。在24-48小时内完成,紧急会诊即刻执行。
4.会诊人员资质认定:专科护士或主管护师以上技术职称,具有丰富的临床经验,较高的专科水平的护理人员。
十三、护理安全(不良)事件主动报告制度(未做修订)
一.护理不良事件定义:是指在护理过程中发生的、不在计划中的、未预计到的或通常不希望发生的事件,包括患者在住院期间发生的跌倒、用药错误、走失、误吸或窒息、烫伤及其他与患者安全相关的、非正常的护理意外事件。
二.护理不良事件分级
Ⅰ级:事件发生并已执行,但未造成伤害。
Ⅱ级:轻微伤害,生命体征无改变,需进行临床观察及轻微处理。
Ⅲ级:中度伤害,部分生命体征有改变,需进一步临床观察及简单处理。
Ⅳ级:重度伤害,生命体征明显改变,需提升护理级别及紧急处理。
三.报告时间及方式
1.一般不良事件(Ⅰ级Ⅱ级):当事人及时报告护士长,24小时内填写《护理不良事件报告卡》上报护理部,护士长24小时内口头报告护理部。
2.严重不良事件(Ⅲ级):当事人立即电话报告护士长、科主任或总值班,并12小时内完成《护理不良事件报告卡》网络上报护理部,护士长12小时内口头报告护理部。
3.重大不良事件(Ⅳ级):当事人立即电话报告护士长、科主任或总值班,护士长立即报告护理部,在班内时间完成《护理不良事件上报表》上报护理部。
四.处理流程
1.当事人:发生护理不良事件后在第一时间通知主管医师(或值班医师),配合医师及时采取相应处理措施,最大限度地减少对患者的伤害程度,并在护理记录单上真实记录事件经过、处理及护理措施。当事人按规定时间填写《护理不良事件上报表》的事情经过。
2.科内其他人员,发现护理不良事件未上报时,可提醒当事人或自行补报。
3.护士长:及时了解情况,按照规定时间上报护理部并及时在护理单元内通报,以引起每位护理人员的重视。于一周内组织全体护理人员进行讨论,确定不良事件级别,分析事件发生的原因,制定整改措施。完善《护理不良事件上报表》发送到护理部。打印不良事件上报表,放入科室不良事件管理手册。
4.指定专人妥善保管相关的原始资料及物品,严禁涂改、伪造、隐匿、销毁病历资料,因输液、输血、注射、服药等引起的不良后果,医患双方应当场封存保留现场实物,以备检验。
5.护理部:定期组织护理质量管理委员会进行原因分析,查找事件发生的根本原因,进行系统改进,修订相关制度、流程,防范类似事件再次发生。
五.奖罚机制
1.对于主动上报不良事件的科室或责任人,根据给患者造成的后果,经护理质量管理委员会讨论减轻或免于处罚。在讨论及通报中隐去科室、当事人姓名。
2.对防范不良事件发生首先提出建设性意见的科室或个人给予表扬。
3.对瞒报或不按护理不良事件管理规定上报的,视情节轻重给予处罚。
十四、护理文书书写基本规范与质量监管制度(未做修订)
1.护理文件书写严格按照《福建省病历书写规范》执行。
2.护理文件书写必须有具备独立执业资格的护理人员完成,实习、进修、试用期护士书写后带教老师应在8小时内审签。
3.各种记录规格项目符合护理文书书写检查内容及评价标准。记录内容客观、真实、准确、及时、完整。
4.记录项目齐全、字迹工整、清晰、无错别字;格式正确、无漏项。使用中文、医学术语和通用的外文缩写、简单扼要、版面清洁。
5.书写错误时按规范要求修改,不得采用刮、粘、涂等办法掩盖或祛除原来的字迹。
6.护理记录单(体温单、医嘱单、护理记录单、入院护理评估单、手术清点记录单、手术患者交接记录单)归病历保存。
7.护理部、科室定期对护理文件书写质量监控、检查、评价、反馈,促进书写质量持续改进。
医院护理部
年8月修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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